时间:2023/5/29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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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,守护好绿水青山,会泽县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,建立了县、乡(镇、街道)、村(社区)三级林长制体系,名各级林长合力为会泽的绿水青山护航,助力会泽县生态文明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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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泽县级领导高度重视,建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。设立了县、乡(镇、街道)、村(社区)三级林长,县级由县委书记、县长任双总林长,其他县级领导任县级林长;乡级由党委书记、乡(镇)长任双总林长,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乡镇级林长;村级由村党总支书记任林长。建立了县级督查体制,由县委副书记担任总督查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县政协主席担任副总督查。

年12月底,会泽县印发了《会泽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》,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目标:到年,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52.5%以上,森林蓄积量达万立方米以上,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5%,湿地保护率达59%,林草产业总产值达35亿元,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稳步提升。到年,森林草原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完善,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明显提升,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,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全面提高、稳定性全面增强。全县25个乡(镇、街道)、两个国有林场均制定了工作方案,个村(社区)制定了工作计划。

会泽县共设立各级林长名,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、林长28人,乡(镇、街道)级林长人,村(社区)级林长人,设专管员人。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义制定了《会泽县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》《会泽县林长巡林制度》《会泽县林长制工作督查制度》《会泽县林长制信息工作制度》四项制度,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。制定了林长公示牌,内容包含责任区相关林长名单、林业资源概况、保护和发展目标、示意图、责任单位、监督举报电话等,现处于安装阶段。

会泽县充分发挥县、乡、村三级林长制体系在保护和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方面的能力,通过强化生态资源保护、推进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、加强森林草原灾害防控、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、发展生态富民产业、加强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六大任务,着力在“增绿、护绿、管绿、用绿、活绿”上下功夫,将林长制工作落实到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方方面面,确保“山有人管、树有人栽、林有人护、责有人担”。

县林草局:杨慧李东丽

编辑:罗丽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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